1.由院长或副院长率领,有医教部、护理部、设备科、药剂科、院务部、总务科、保卫科、基建科、膳食科、财务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主要是检查病房的行政管理、医疗秩序、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病人饮食、后勤保障服务、医疗费用、物资管理和供应、病人对医院的医德医风的意见和建议、病人满意度等。
3.各相关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都应参加,查房结束后,分别由医务科或院务部负责整理记录,必要时在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周会上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