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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关于开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发表时间:2024-11-28 20:27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医疗领域作风建设,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现将整治内容和监督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3月至12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重点 1.对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检查,违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定开展的重复检查,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 2.对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超过规定加价率提高医用耗材价格等行为进行查处。 3.对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以及直接收受患者红包、消费卡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7-261425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电子邮箱:jqyz305@163.com 3.信箱: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13号526室,邮政编码:735000。 4.微信公众号:健康酒泉/便民服务/市卫健委官网/政民互动 欢迎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有关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查处,并做好保密工作。同时,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